1、购买自住住房时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 无房的缴存职工,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租房自住的,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,提取住房公积金。 如果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,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2、法律分析:连续满3个月(含)或累计满6个月(含)不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缴存义务的。自愿缴存人虚假转成单位缴存的。借款人及其配偶隐瞒真实情况,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。借款人及其配偶违反政策规定夫妻同贷的。
3、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,也是要符合提取条件才可以提取,也就是在你买房子或者是还住房贷款或者是装修房子的情况下,才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4、法律分析:根据相关规定,南宁区直办理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需要:身份证。属港澳台人员的,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住证。属海外人才的,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。
5、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。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,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。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,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等情况。
6、当缴存期满时,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申请提取公积金,用于住房相关的支出。自愿缴存期满指的是自愿缴存者已经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,最低缴存期限一般应不低于两年(即缴存24个月)。公积金缴纳范围 城镇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人员,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宁波地区的职工若想全额提取公积金,需要符合特定条件。首先,当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已满五年未重新就业,或者因家庭生活面临严重困难时,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。